泊头鲜梨成功出口以色列
日前,装载首批出口以色列鲜梨的集装箱车缓缓驶出泊头东方果品有限公司的大门。这是今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和以色列农业部签订《关于以色列进口中国产鸭梨和砂梨条件要求的双边检疫安排》后,我国首批发往以色列市场的鲜梨,标志着泊头鲜梨向国际市场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彰显了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新形象。
据悉,泊头拥有鲜梨种植面积25万亩,年产量30万吨。鲜梨产品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远销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成功打入美国沃尔玛、法国家乐福等世界知名大型超市。
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验监管司处长吴昊,以色列驻华使馆农业参赞尤博恩,省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旭辉,市领导王大虎、陈平,在出席鲜梨出口以色列首发活动前,到东方果品公司考察调研。各级领导与外宾一同进车间、问效益,详细了解企业生产、销售状况。当得知企业通过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检验检疫要求,已达到出口以色列的标准后,各级领导对公司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并嘱咐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继续以“泊头鸭梨”为主体,不断提升“泊头鸭梨”的品牌影响力。同时,通过扩大核心基地规模,加强管理,提高产量,进一步壮大规模效益和市场份额。
考察中,市长王大虎向各位来宾简要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沧州物产资源丰富,是著名的鸭梨之乡、金丝小枣之乡、冬枣之乡。其中,泊头鸭梨已有2000多年的种植历史,素有“中国鸭梨看河北,河北鸭梨看泊头”的美誉。2010年,泊头出口鲜梨质量安全示范区跻身首批国家级示范区,目前年出口量6万余吨,占河北省鲜梨出口总量的50%以上。
王大虎希望泊头市委、市政府以此次泊头鲜梨成功出口为契机,继续加强与以色列方面的沟通联系,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检验检疫局的更大支持,加快推进以鲜梨产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我省外贸出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