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社局多举措确保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实效
平昌县人社局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统一安排部署,将通过各种途径反映出的涉及人社部门的脱贫领域的求决类信访问题,全部纳入三年攻坚行动范围,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为实现回复率、处理意见当面送达率、化解率、信访人满意度评价参与率达到“四个100%”,信访人对宪法问题处理满意度达90%以上目标夯实坚实基础。
一是统一案件源头。将2018年以来通过国家、省、市、县信访局和县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转送的求决类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和到人社局及各经办机构反映的重点求决类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全部纳入攻坚范围。
二是强化报送审核。要求涉及各直属单位、机关相关股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限期办理,并将回复处理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是否正确、文书格式是否规范、信访人诉求回应是否全面、诉求合理性认定是否准确、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充分、处理意见是否明确并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客观审核把关,送局分管领导审签后,送行政办公室统一回复。
三是加强统筹督查。要求各相关单位(股室)规范建立人社系统扶贫领域求决类信访问题工作台账,抓实抓好软件资料归集归档工作。局纪委监察室、局整治中梗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社系统扶贫领域求决类信访问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实地督查,对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参评率不高、满意度较低、化解成效不佳的进行约谈。
四是加强总结分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统计分析和总结研究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分析研讨会,对扶贫领域求决类信访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研究,探究引发矛盾的成因,研究制定化解同类问题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总结分析报告报县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