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个明确强化医保支付方式管理
近日,为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巴中市通过“四个明确”规范单病种医保支付管理,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和收费标准。100项按病种收费诊疗项目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试行,二级及以上民营医院在开展相同病种的治疗服务中应参照单病种付费治疗临床路径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是明确患者选择权和知情权。要求各定点医院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须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范围、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
三是明确医保支付标准。参保患者在各定点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且符合我市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线,按照我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担;政策范围外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资金等。参保患者在各定点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诊治,产生的实际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
四是明确责任和监管。人社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要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政策宣传和医疗服务项目的监管,正确引导舆论,认真耐心回应患者关切的问题,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改造,确保按病种收费工作按时实施,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诊疗路径及流程管理,为患者提供规范化治疗计划,不得推诿患者,把未治愈的患者提前办理出院,分解患者住院次数,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