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上半年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⑴公益性岗位政策。在贫困村因地制宜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1416个,兜底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1369人,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62万元。⑵食宿、交通补助政策。兑现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食宿、交通补助21万元。⑶就业服务补贴政策。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于不低于3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上半年兑现就业服务补贴12万元。⑷吸纳就业奖补政策。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于奖补,并对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上半年,兑现吸纳就业奖补50万元。⑸创业扶持政策。对贫困人员创业给于不超过10万元、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对取得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给于1万元创业奖励,上半年,兑现创业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