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三项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保报销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巴州区采取“三项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建立医保管理服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设立医保科(室),配备医保业务经办人员,明确审验参保患者身份信息的医护人员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医保管理院长全面监管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支付和运行等工作,常态化监督管理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彻底扎紧制度笼子。
二是逗硬落实登记管理制度。门诊病人必须做到就诊登记、病历记录、化验单要详细准确,留存档案备查;住院病人必须做到住院***、费用清单、医嘱、治疗单和病程记录“五吻合”,确保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三是严格执行医保报费制度。严格对码管理,严禁串换药品目录;严格甲类和乙类药品报销,严禁将自费药品纳入报销范围,严禁乙类药品纳入甲类报销;严格按物价标准收费,严禁分解收费、超标收费、虚记费用,做到收费项目与医嘱和处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