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严把三关推进公务员考核结果运用
为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对机关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市公务员局在加强探索和完善考核机制的同时,严把“三关”着力推进公务员考核结果运用。
一是严把考核程序关。在年度考核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基本程序,规范考核结果报送内容,即部门年度考核专题报告、民主测评汇总表、评优占比,党委(组)会议记录等,对考核程序不规范、填报表册不完整的单位予以返工完善。
二是严把评优比例关。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巴委〔2018〕35号)精神,将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前19名的市级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人员)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其他单位均按15%比例进行掌握,对超出比例的予以取消,市级部门共取消了7名评优人员。同时,对1名警告处分、2名基本称职均按考核规定的要求不评优、不定等次。
三是严把奖励待遇关。严格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要求和中组部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5号)要求,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个人,给予嘉奖并兑现1500元奖励,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荣记三等功一次,同时落实3000元奖励待遇。市级机关共有45人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