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举措强化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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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1)规范发放对象。严格落实《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明确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提高发放标准。2017年,求职创业补贴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明确的标准,从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提高到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3)统一发放流程。制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统一申报条件和材料,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高校拨入到享受补贴学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4)及时发放补贴。2017年,及时为267名高校毕业生兑现求职创业补贴219.6万元,其中为52名在校大学生兑现求职创业补贴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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