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访谈首播开创政民沟通新渠道
8月21日,我市“政务访谈”首播。作为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的新渠道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新窗口,“政务访谈”首期话题“解读‘房九条’,共圆安居梦”赢得社会广泛关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郑葆炀现场就《巴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九条措施》的实施背景、政策亮点等问题与市民在线交流。
节目一开始,郑葆炀详细介绍了“房九条”的各项优惠政策。例如,首套房的商业贷款首付下调到30%,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这也意味着利息7折优惠;已有一套房的市民,如果按揭款项已经结清,再购房时应按首套房办理按揭;一套房贷款未结清的,首付降低到40%。
郑葆炀特别提到,对于安置还房户,“房九条”同样有优惠政策。比如,被拆迁居民担心还房不在自己喜欢的地段或楼盘,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被拆迁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自主到市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样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房九条”出台的公积金配套政策,拆迁还房居民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于支付拆迁安置还房补差价款,但不得超过拆迁安置还房实际补差价款。
对于“房九条”中市民普遍关心的在“巴城老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并签订了正式网签合同的,每套住房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业主100元/平方米的补助;在兴文新区购买商品住房,并签订了正式网签合同的,每套住房由财政给予购房业主200元/平方米的补助”这项优惠政策的适用群体、如何申请办理等热点问题,郑葆炀做了详细解答。
据介绍,凡是在2015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2日期间新购普通商品住房,签订了正式网签合同并在房屋登记机关备案的买受人都属于补贴对象。申请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逾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并不予受理申请。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只需要提供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表、户口簿和身份证、销售不动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和银行账号,到市、区设置的购房补贴窗口进行办理,办公地点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
随后,对于涉及到住建方面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地拆迁等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郑葆炀一一作答。
在短短半个小时的节目中,网友提问达百余条,通过网络直播、无线巴中手机客户端、巴中广播电台参与的市民累计上万人。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刘佳介绍,访谈结束后,对网民已反映但现场未能答复的事项,下线后还将落实专人办理,并及时进行反馈;对因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真正做到“网上谈、网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