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多举措强化就业扶贫
(1)精准帮扶援助就业。调查登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6至60周岁劳动力基本信息、就业参保、技能培训等情况,并根据其就业意愿、技能状况、培训需求等,逐户逐人制定就业援助措施,确保其就地就近就业。(2)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大力开发乡镇、贫困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每年至少安置5名计划脱贫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按全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3)促进转移输出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4)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及社保、岗位补贴;对企业新吸纳10名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