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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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巴府发[2012] 7号)文件,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880元。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就业局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2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497元调整为每月616元,本次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比原来增加23.94%。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支付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都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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