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扎实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
着力三硬件 实施五步骤
巴州区人社局扎实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
根据年初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以来,巴州区人社局着力研究,周密部署,围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3大硬件26项指标,实施五个步骤,扎实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检查评估工作。
自查自评促办学行为规范。巴州区人社局成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检查评估工作组,要求各学校对2011以来办学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分析,填报自查考评表、检查评估申报表,撰写自查整改报告、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和办学资质证件等资料。作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主管部门,巴州区人社局细化考核评估措施,制定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3大硬件26项指标考核评分标准,并对10项核心指标进行强制性规范要求。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亲自参与自查,认真对照检查评估要求,落实专人规范完善资料,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边申报,全区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形成了自下而上全身心投入检查评估的工作热潮。
现场检查比办学质量高低。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实、查阅资料、调查座谈、综合评议的办法,对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近三年来开展培训和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各单位的创新经验做法给予肯定并客观公正的现场评估打分,对设置不同培训科目的学校进行综合对比和效果评价,筛选出一批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质量较高、办学条件较好的单位,纳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重点支持培养对象。
审核评定出检查评比结果。通过对30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现场检查评估,有4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综合评定等级为A,达到优秀标准,有7家综合评定为B,达到合格要求,有19家单位因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培训质量等不足或多方联系不上、主动取消培训资质等原因,评定为不合格。
根据结论定分类处置措施。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单位,由区人社局核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证》;对不合格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整改期间不得招生和开展培训,整改期满接受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止办学,收回办学许可证。另对13家停办、改转或失联的办学单位,采取报纸、门户网站、张贴公告等方式,多方联系参与检查评估,对限期不参与不配合检查评估的单位将依法取消民办职业培训办学资质、注销办学许可证。
对外公布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组利用职介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业务工作群、行业门户网站、文件简报等信息手段,发布检查评估工作信息,促使全社会关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与检查评估工作。检查评估结束,将对外公布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对拟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单位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换证并逐级上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