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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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根据省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检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近期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也请广大市民加强防护。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2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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