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运河区城管局全面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
按照运河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关“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即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执法公开和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要求,运河区城管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梳理、认真部署,统筹规划、并且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积极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
一、 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在城管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各科室、中队负责人认真学习“通知”要求,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且要求各科室、中队负责人能够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整理本职工作中的政务公开点和执法公开等相关内容,做到对“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的推进和落实。
二、加强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建设
为把“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明确人员分工,落实信息公开。通过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权力清单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及时、迅速、准确的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制度。围绕城管局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举报等方面梳理出了执法公开内容;对照梳理后的每一项执法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方式;建立健全执法程序、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强化监督。为确保“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准确、完整,我局召开专门审验会议,积极查漏补缺,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通过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大力推进了我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工作走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职能,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城管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靓丽人居环境和出行环境,推行“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让权力事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更加透明、阳光,将督促我们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让权力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