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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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保定市味然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发证条件,保定古坛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变更(延续变更)条件,准予许可,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 1家不符合食品类生产许可发证要求,不予许可。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请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新发证企业纳入年度管理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1. 符合发证条件企业情况汇总表 2.符合变更条件企业情况汇总表 3.行政不予许可企业情况汇总表 |
***:18批公告附表总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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