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召开开发区涉水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8月7日,开发区涉水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开发区召开。副县长张朝华出席会议, 开发区管委会、县环保局以及开发区涉水涉污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涉水排污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是在全省水环境持续恶化、我市水环境十分严峻以及我县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召开的紧急工作会议。会议旨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全县涉水企业环保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科学规范,污染防治水平晋档升级,实现涉水重点企业废水稳定排放达标率100%的工作目标,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供保障,确保我县的水环境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整治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纠正擅自拆除、闲置、间歇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的科学管理。没有安装COD、氨氮在线监测仪的,要按要求及时安装。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定期校核,确保在线数据与实际监测数据相符。三是规范排污标准。涉水排污企业要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和标准排放,提高废水回用率。四是严禁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发现自身排放污水不达标的,要立即停产;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后再申请恢复生产。对发现排污超标两次以上的企业,环保部门依法报县政府关停该企业,并吊销排污许可和营业执照,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副县长张朝华指出,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基础,目前我们地区的环保形势非常严峻,各企业负责人应予以重视。一要认清形势,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最好环保工作,为当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提供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二要加强执法。环保部门要做好环保,既要维护企业的利益,也要加大污染查处力度。三要明确责任。企业家要在做好企业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要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事业心;环保局要继续加强对企业排污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为全县环境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清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