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留住衡水蓝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16日8时起,衡水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应急响应,预警为最高级别。预计今明两天,污染物扩散条件都较差,而今天恰逢元宵佳节,往年正是“东风夜放花千树”的美好时刻,但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将会造成重度污染。去年底,我市就已发出2019年全城“禁放令”,在此,市大气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衡水的蓝天,不要再任性燃放烟花爆竹啦!
今年1 月1 日起,我市对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全域,冀州区主城区及其他县(市)主城区发出“禁放令”,即全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同时规定,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
往年的春节前后,特别是除夕、大年初一、初五和正月十五,受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的影响,我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浓度均出现大幅度上升,特别是PM2.5浓度的增加较为显著。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引发咳嗽、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让天空少一点绚丽,多一份蔚蓝。2月16日至2月27日,我市在统筹全市环境执法力量组成9个市级检查组的基础上,又调配环境执法支队、督查中心、大气科、应急中心的全体骨干人员组成8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各县市区成立13个自查组,实行“大兵团”作战,对各县市区开展为期12天的突击检查,力争对污染源实现全覆盖,全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衡水蓝”近期能否再现,就靠你我共同努力。在此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少燃一支烟花、少放一声爆竹,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元宵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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