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审批正式落地实施
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放宽食品销售经营市场准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开发区从2019年2月1日起开始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这是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后又一项便民举措。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适用于有实体门店的食品销售者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行政许可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行政许可部门可以免于现场核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工作内容,该项制度将逐步在其他行政审批业务范围内陆续推行。(行政审批局 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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