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以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
“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市污染减排工作会商机制、全市总量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减排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精心部署,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
今年,全市共谋划实施291项工程,其中水减排工程174项,大气减排工程117项。
全力安排部署总量减排工作。每年年初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和安排部署总量减排工作,组织召开全市高规格减排会议,与各县(市、区)签订《环保目标承诺书》和《总量减排工作承诺书》,明确各县(市、区)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工程。将污染减排工作列入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完不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市、区)领导班子实施“一票否决”,实行党政同责。
严格实施减排会商机制。市政府建立了污染减排工作会商机制,每半月一次,由市政府调度建设、环保、统计、农业、公安、财政、商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污水处理厂、农业源减排、机动车减排、统计数据等工作。
加大减排资金投入。为确保“十二五”减排目标完成,2011至2015年共拨付减排奖补资金约7000万元,其中市本级约2700万元,全部用于减排工程的奖补。仅2015年,我市就拨付了1898万元中央奖补资金用于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治理。同时,2015年度市本级又追加了1000万元减排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年度减排工程的实施,重点用于有机肥厂、农业源等水减排工程。
严格环保设施检查。以已建成投运的钢铁、水泥、电力、平板玻璃,污水处理厂和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设施为检查重点,对已建成运行环保治理设施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同时,严格落实减排项目现场监管责任人机制,重点减排工程派驻驻厂员,实施定责、履责、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