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荣获省人居环境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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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 邵俊琴 通讯员 高向阳)2013年12月26日,河北省政府下发《关于授予2012—201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称号的通知》,授予张家口、秦皇岛、廊坊、沧州市等“2012-201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县市获得该奖项。
近年来,我市按照“幸福城建”发展理念,坚持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整合资源要素,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坚突破,城市建设实现了长足发展,城市综合实力和市民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张家口逐步成为一个环境美好、宜居宜业的好地方。
来源: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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