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皮县第一中学1234号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南皮县第一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1-4号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考虑你校1、2、3、4号学生宿舍楼设施条件及当地消费水平。经研究,现对你校1、2、3、4号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为:每生每学期150元。
此收费标准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一年,到期后根据执行情况再由学校申请正式收费标准。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收费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
二0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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