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场):
随着今年汛期到来,档案安全防汛工作又一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为确保 汛期档案安全万无一失,按照省档案局冀档发(2014)31号《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和市档案局沧档(2014)12号《沧州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还没有成立防汛组织及没有制定防汛应急措施的单位,要立刻完成此项工作,以便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二、认真做好档案库房及办公用房在汛前和汛期的安全检查工作。抓紧对地势低洼、房屋漏雨、危房、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汛前和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尤其是注意防潮、防霉,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安排防汛应急演练;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制定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气象预警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三是严肃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确保联系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四、全力做好灾害处置工作。凡遇到灾害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政府力量和专业救灾队伍,确保人员和档案安全,并立即上报县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