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区无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房产从今年7月起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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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对于市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无法提供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房产,凡在1991年1月1日前市区规划范围内,可以按照“国有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转让时按照政策性住房和其他住房缴纳土地出让金。(来源:邢台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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