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对两定点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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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2日发表
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今年起实施市级统筹。自4月份开始,市人事局与我县人社局、财政局、物价办组成验收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目前通过验收的单位有3家医疗机构、23家零售药店,并颁发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通过验收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县医院,县真仁中医院,县凤凰中心卫生院;定点零售药店为县金三星大药房,县利康大药房,县宁仁堂大药房,县恒康大药房医药连锁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天宝药房、西环路药房、东关街药房、凤凰路药房、第二药房、黄儿营药房、四芝兰药房、耿庄桥药房、万民药房、河渠药房、北河庄药房、苏家庄药房,县恒之康大药房、县正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县沙隆大药房、县广升堂大药房、凤凰镇恒泰药房、县恒康药房、县得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来源:宁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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