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
按照市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立足自身实际,拿出新举措,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优化办事程序:一是除非公证继承和受遗赠等复杂不动产登记、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外,一般业务办理时限已缩短至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至5个工作日。抵押注销登记、自然人证件号码变更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异议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在老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点办理的登记,都已实现“立等可取”。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了工商局开具的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名称变更证明和民政局开具的离婚协议查档证明,减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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