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防治结合市环保局全力抓好散乱污企业和纳污坑塘整治
市环保局近日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自下而上对辖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和纳污坑塘进行排查整治。
行动中,市环保局采用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散乱污”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工作目标,全面建立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明确各“散乱污”工业企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工作电话,并实行动态排查更新机制,及时掌握工作最新动态,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并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对纳污坑塘,市环保局研究确定整治思路,治理达到地表水5类水质标准后,通过农灌消耗废水确保坑塘清干,再对坑塘进一步修复;治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入城镇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种植芦苇或大聚藻等水生植物进行就地生态修复。
同时,市环保局还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科学治理方案,实行“一坑一策”,根据不同污染物特征有针对性的治理。由于大多数纳污坑塘接纳的是农村居民生活废水,因缺乏处理设施而直接排入形成纳污坑塘。对此,通过积极推广和运用农村污水小型化处理技术,实现生活废水集中处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按照纳污坑塘污染整治工作要求强力推进,对每个纳污坑塘明确责任单位,具体到人头,做到“一坑一人”,对工作不力的严肃依法追责,确保按时完成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同时,环保部门还加强对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到防治结合,避免出现“边治理边污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