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人民医院彩超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苑县人民医院彩超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SD-2014-079
采购人名称:清苑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北省清苑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子生 137****51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高开区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8楼8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10211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A包: 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套)
B包:集成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在购买标书及开标时出具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19日-6月25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6代理机构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7月7日前到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资金管理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分
开标时间: 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移动公司对面。)
项目联系人:崔灯光
联系方式:0312-3102118 传真电话:0312-3102119
注: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6代理机构室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