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调解促团圆
日前,高新区法院受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经过民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该案以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的方式圆满结案。
原告郑某与被告李某结婚十余年,女方因李某经常不分缘由、场合对其和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民庭法官张伟在接到起诉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迅速通知原、被告到庭了解情况。
原告郑某在法庭哭诉:被告李某时常实施家庭暴力,多次将其打到眼睛充血、目眩头晕。为此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甚至提出要在法院留宿直到判决离婚。被告李某称自己因身患残疾,脾气比较暴躁,控制不住才实施家庭暴力,但他很爱妻子、孩子,不希望家庭破裂。考虑到原告郑某系外地人,在唐山无依无靠,且被告确有悔改之意,张法官与王春梅庭长一道对原告进行思想疏导,并请来平日对原告多有照顾的被告兄嫂共同对原告进行劝解,对被告进行批评教育。两位法官一直调解至午夜时分,原告终于同意和被告一起回家。随后,张伟又多次给原、被告及被告兄嫂打电话询问有关情况,对被告进行批评教育。
在法官的耐心教育和严格督促下,被告最终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良好表现赢得了原告的谅解。原、被告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到法院申请撤诉,法官的辛勤工作终于换来了一个家庭的团圆和睦,换来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