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亮点纷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县环评审批效能,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邱县全面开展了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一、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对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污染较轻、不涉及敏感区、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的6大项、45类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不再进行环评文件审批,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住排放达标关口。
二、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境敏感程度,对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实行分类管理,简化污染较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的项目内部审批程序。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与环评审查同步进行,取消不排污或排污量较小项目的总量核定环节。建立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证联动机制。对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同步发放项目环保验收文件和达标排污许可证。
三、实行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审批。将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等向社会公开并实行网上审批。在受理建设单位申报材料后,在邱县环保局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全文(不含***内容)及相关信息,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的60日、30日和15日,缩短为30日、15日和7日。
五、强化重点项目服务措施。实行重点项目动态***制度,强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措施,积极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力促进重点项目早日落户邱县,早日开工建设,早日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