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抚宁镇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近年来,抚宁镇把开展“民主议政日”作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益的有力抓手,在全镇各行政村推行了“民主议政日”制度。要求包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各村的“民主议政日”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引导督办、解惑释疑的作用,切实做好活动的指导员、宣传员、报告员、记录员、督办员,并帮助村做好有关档案整理保存工作。活动结束后,包村干部要及时向镇党委进行汇报,对活动日确定的事项安排专人限时完成;重大事项由镇党委研究落实并挂号督办,对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目前,抚宁镇27个行政村中,有18个村已经落实了“民主议政日”制度,其余9个村也在陆续开展中。
通过开展村级民主议政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村级重大事项的解决程序、方法、步骤和村“两委”班子工作职责,加大了村务、财务公开力度,增强了村“两委”班子工作合力,有效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此外,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利用民主议政的机会,围绕本地经济发展,畅所欲言,献计献策,激发了农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全镇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