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四措并举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
去年以来,宣化区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重头戏,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强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扶贫领域“微腐败”惩戒工作。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区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收听收看了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学习******和中央领导同志***、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召开宣化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明确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
强化举措,全力落实。进一步创新思路,转变工作方式,由“平推”转向“聚焦”,由“泛泛监督”转向“精准发力”。制定印发了《宣化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专门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检查;并成立7个由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的检查督导组,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深化督责,精准识别。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两个专项工作”。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清理和问责力度,对自查自纠不实、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目前,“一问责八清理”共自查自纠问题2133个,其中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271个;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线索1455个,其中扶贫领域140个。
集中力量,严查线索。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一律由区纪委直查,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用好问责利器,强化党员干部“扶真贫、真扶贫”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