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计委《河北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自10月至今,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按照 “全覆盖”和“分步走”的原则,本次工作从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七方面,对278家医疗卫生机构(5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血站、2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9家一级医疗机构,190家未定级医疗机构)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实现了对辖区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100%全覆盖,未定级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5%比例的评价工作。
结果显示,优秀单位41家,合格单位230家,不合格单位7家。对个别存在医疗机构的相关组织制度不健全、未能按规定建立传染病分诊点或设置不规范、未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未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等)以及实验室未按规定取得备案证明问题的相关单位,监督员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下一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将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分诊点的建立和规范、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实验室备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体系,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水平和传染病监督执法效率,为全市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