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青龙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全方位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使该县司法行政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一)理清体制、落实垂管。2012年,青龙县编办下发文件,将乡镇司法所明确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司法所的人事关系由县司法局直接管理,司法所长按实职副科配备并参加乡镇领导班子。目前,全市25个司法所长全部落实实职副科待遇。今年8月,县委常委会决定,木头凳、双山子、官乡、三星口四个乡(镇)的司法所所长挂职为该乡(镇)的副乡(镇)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心齐气顺干劲足。
(二)配齐人员,建好队伍。县委、县政府对充实基层行政工作队伍给与了高度支持。通过政法干警委培、四级联考共招录26人,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此外,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县司法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人员37名,由县财政负责工资待遇保障。
(三)资金保障,及时到位。自2008年起,连续3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国家基层司法所建设资金135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乡镇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2009至2010年,县委、县政府又积极向省发改委争取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资金,2011年得到省发改委批准专项建设资金350万元,2012年又追加资金49万元,与县公安局合建公安司法大楼,目前青龙县司法局拥有自主办公用房2000余平方米,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自2013年开始,青龙县司法行政系统办公经费按照在编人员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进行划拨,这些都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