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水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决议(上)
***衡水市委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至31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研究部署。
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在全会上所作的***和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释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重要性,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措施和路线图、时间表,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纲领,是向全党全国发出的深化改革开放新的宣言书、新的动员令。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深化改革需要处理好的重要关系、需要把握的重要原则、分步推进改革的时间表以及现阶段重点推进的12项改革和保障性措施,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河北化、具体化,更具可操作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把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推向深入。
全会强调,改革开放是衡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之源,是衡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靠的就是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开放。我市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质上是改革开放的差距。在前进道路上,我市要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全面、不持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唯一出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坚定决心、信心和意志,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义无反顾地全面深化改革。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全面把握时代发展新要求、衡水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紧迫感,全面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牢固树立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性重大机遇,特别是把握好设立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遇,充分发挥衡水的独特优势,务求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的历史起跑线上迎难而上、后来居上、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敢为人先的精神,紧紧抓住改革创新的接力棒奋勇追赶、矢志向前,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锐意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让衡水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美好。
全会提出了我市分步推进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一批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8年,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全会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衡水实际,提出现阶段要集中力量深化十四个方面的改革。
一、深化产业发展机制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1、创新产业引导机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研究确定重点发展产业和领域,制定鼓励类投资指导目录。对于符合目录范围内的产业项目,在生产要素配置方面给予支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做大产业规模。建立科技创新基金,健全企业技改引导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机制,建设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行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政策,探索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新兴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2、创新园区发展机制。探索依托城镇建设发展产业园区新模式,完善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机制,推行园区市场化和公司化管理制度,提高中心城市的产业支撑力。支持县市区依托县城规划建设1-2个成规模、上层次的产业园区,选择经济实力强、建设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华、大营等重点镇,开展扩权强镇试点,推动镇域工业园区建设,形成支撑城镇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探索依托园区建设城镇新机制,支持衡德工业园、运河新区等按照产城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新市镇。探索县城与周边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新模式,推行城镇和园区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农业园区和工业园区融合发展模式。
3、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切实改善发展环境,落实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引入外部资本,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民营企业上市步伐,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零限制”、注册登记“零收费”,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二、深化城镇化发展机制改革,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4、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融合”试点。推行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一体化规划,构建具有衡水特色的城镇体系,推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拉大主城区发展架构,转变中心城市空间拓展方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创造条件推动撤县(市)设区,形成以衡水湖为中心,近期“一湖三区”、中远期“一湖六区”组团式发展格局,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打造生态宜居的北方滨湖新城。实施小县大县城战略,创新县城与周边乡镇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模式,推动县城近郊率先实现城镇化。有序推动综合经济实力强、县城人口规模大的县改市,逐步将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小城市。
5、探索农村人口转移新机制。引导农村人口自愿、有序向城镇转移,全面放开县(市)城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心城区的落户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户籍制度配套改革,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医疗卫生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探索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三、深化农业发展机制改革,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6、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力争3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土地分类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流转。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县级建立宅基地收储中心,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农民住房登记,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产权公开规范交易流转。
7、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投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支持发展农业公司,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加大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力度,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相互参股,按照“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银行+农户”的“五位一体”模式,完善农业产业链和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基层农技服务引导和激励机制,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探索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新模式。
8、稳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坚持统筹城乡规划,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市区周边、县城周边、乡镇驻地和园区附近,积极稳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立政府主导和企业开发相结合的推进机制。探索以房换房、以宅基地换房等多种形式的置换方式。创新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动迁补偿、设施配套、物业管理等新机制,提高农村新型社区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四、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激活市场活力
9、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对征地农民多元补偿安置机制。创新未利用地综合开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机制。
10、完善投融资体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市和县(市)建立规范运行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方式,探索发行市政建设公债、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多种融资方式。建立政府特许经营权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领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担保和抵押方式,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参股农村商业银行、城市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适当调整增加村镇银行民间资本持股比例。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和民间借贷,培育引导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及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产业。多渠道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加强金融监管。
11、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立健全技术转让机制,发展技术市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引进风险投资机构,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五、深化开放体制改革,培育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12、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深化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立特色出口基地扶持机制,培育壮大自主出口品牌,加快出口基地和出口聚集区转型升级。创新出口退税新机制,缩短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时限,简化货物贸易本外币结算业务审核,减少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开展境外投资、跨国并购、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推动内陆港和保税仓库建设,开展便捷通关试验。
13、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积极融入首都经济圈和沿海开发开放,探索飞地型园区开发共建新模式。建立完善与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长效机制。在国家统一政策框架下,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放宽投资准入。探索招商引资新机制,突出市场化招商、社会化招商和定向招商。组建专业化招商机构和专职招商队伍。建立招商人才公开选聘机制和绩效与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14、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改革,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政府财力统筹水平。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开展绩效预算管理示范试点。加强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杠杆调节引导作用。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将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过程和结果评价结合起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核。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严格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机关经费管理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行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继续深化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试点,探索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15、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需要安排举债规模,做到科学举债、依法举债、负责任举债、可偿还举债。逐步将政府债务和部门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各级政府每年向人代会报告债务情况。各级财政都要建立偿债准备金,确保政府债务及时偿付。加强政府债务运行动态分析,实行政府债务预警制度,防范债务风险。
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执行力
16、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精简政府机构,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试点。推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17、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以上审批的事项外,其余一律下放到县(市、区)和省级园区。创新审批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建设审批服务信息平台,推行一站式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能。制定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对没有进入目录的一律停止审批。
18、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重点从公益性和公共性较强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中,选择适宜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交由群团、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提供,政府不再直接举办。大力推广政府购买事务性管理服务,凡属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保障自身运转所需要的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创新经济服务供给模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投资咨询、信息服务、创业辅导等支持。
八、深化民主政治制度改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19、推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机制。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人大工作的问题。落实政府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通过地方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工作评议及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推动解决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20、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各级党委每届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每年年初,市委召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制定年度协商规划。系统推进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以及基层民主协商,完善协商计划,确定协商内容,明确协商程序,组织协商活动,保障协商效果。支持各级政协积极探索创新人民政协理论和参政议政履职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纳入政治协商的内容应认真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定期召开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坚持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精神、重点工作情况制度。完善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健全民主党派直接向中共衡水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制度。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凡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必须进行民主协商,拓展协商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支持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九、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衡水建设
21、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审理。除依法不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推进检务公开,实现当事人能够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程序信息。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进警务公开,全面实行网上执法办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网上监督、网上办事。推进狱务公开,针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进一步严格实体条件,严格程序规定。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司法机关建设官方微博,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公众开放日,向社会各界定期开放办公场所,增加工作透明度。
22、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对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单位与人员曝光问责制度。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防止冤假错案机制,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加强责任追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23、推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被害人谅解,民事赔偿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从轻判处,加大拘役刑的适用。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续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2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强化行政复议受理、办理活动的监督,实行受理、审理、结果“三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法院、信访、监察等部门行政纠纷解决方式和问责的衔接机制。
来源:衡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