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个重点工作督查组进驻各地全面展开大督查工作
12月6日,市重点工作督查组驻永清第六督查组先后赴该县韩村镇、永清工业园区、龙虎庄乡、刘街乡实地检查,主要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所需人员、办公条件、仪器装备、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及网格化监管是否合规等六个方面工作进行详细检查,并现场听取乡镇负责同志关于环保情况的介绍,一一记录在案。
这样深入细致、有条不紊的工作是全市11个督查组进驻各地开展工作的一致状态。12月4日,按照省市委工作要求,我市组织成立的11个重点工作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正式开展工作,全面督查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任务制宜的工作原则,督查组在各地将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针对不同地方不同重点和难点、薄弱点,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重要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深入一线暗访、新闻督访、受理群众举报、考核测评等形式,对2017年度既定目标完成情况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钢铁水泥等行业去产能、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督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开展好大督查,推动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被督查单位要按照大督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督查组要加强自身建设和素质提升,在政治纪律和作风上从严要求自己,努力树立良好形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奋敬业的精神,圆满完成督查工作。通过大督查促进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水平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牢牢把握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推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廊坊落地见效,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新局面。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大督查期间对各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省市重点工作大督查的问责暂行办法》。办法通过“三个明确”,严格规范问责,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有担当、有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倒逼各级干部迅速转变作风,自觉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扎实作为,切实推进省、市各项重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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