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这样做
———张家口市《关于强力推进空气质量提升的意见》解读
核心提示
大气污染防治是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也是一个城市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文明城市的创建,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如何营造更加清新的空气环境,呈现出更多的“张家口蓝”?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空气质量提升的意见》解读(以下简称《意见》)及19个专项实施方案,形成全市“1+19”空气质量提升体系。《意见》确定了今年乃至未来几年的治污行动指南---我市将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综合实施六大重点举措,坚决打赢大气治理攻坚战,为实现“冬奥蓝”奠定坚实基础。
■张家口新闻网记者阴英通讯员郭静娴
举措一: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推进清洁能源是一项民生工程、生态工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意见》指出,我市将从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全链条严格管控,加快建成全市清洁取暖体系,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关键词】
加快农村散煤治理
优先支持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取缔农村地区农业生产用分散燃煤。积极推动Ⅰ类区(核心Ⅰ类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崇礼区)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及采暖“电代煤”工程。
【关键词】
推进城镇集中供暖
在今年6月底前市、县(区)全部完成城镇供暖专项规划编制。加强集中供暖热源建设,同步规划建设集中供暖管网,促进城镇热源向周边延伸。【关键词】
淘汰小型燃煤锅炉
今年10月底前,主城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1314台。有效管控劣质散煤,严格生产加工企业煤炭质量管理,对销售、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法严格处罚。
举措二: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去产能、优布局、调结构、促达标……《意见》指出,我市将加快推进“无钢市”“无煤市”建设。到2020年,我市重点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综合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关键词】
工业企业搬迁改造
坚持改造提升和退城搬迁并重,有序推进园区、县城建成区内污染企业有序退出。2017年底前完成5家企业搬迁改造,到2020年再完成5家。【关键词】
工业污染排放达标
年底前,完成全市工业企业数量分布调查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的排查评估,建成环境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到2018年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工业排污24小时自动监控全覆盖。
【关键词】
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专项行动,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但有升级改造价值的,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9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
举措三: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
今后我市将以“车、油、路”统筹管理为重点,突出抓好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
【关键词】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加强重型车管控,逐步构建城区中型以上货运车辆行进管理体系,对尾气不达标、超高、超宽、超载等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上限处罚。今年,煤炭运输过境车辆通行运煤专用通道线路比例达到70%。
【关键词】
机动车污染防治
强化新车源头管控,7月1日起,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标准;2019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实施国六标准。
【关键词】
实施油品质量升级
严厉打击制售劣质油品行为,成品油经营站(点)抽检覆盖率达到50%。严格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监管,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必须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