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和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为切实落实好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和局属各单位阳光民政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经市局研究,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利用半月时间对各地工作进展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三方面内容:第一方面是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活动安排部署、工作职权梳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规范建立以及信息公开建设情况等。第二方面是民政政策落实情况。凡是涉及到民政惠民政策情况,全部都要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五保对象供养费、低保金、孤儿基本生活费、救灾款等各种民政资金是否按时、按程序、按标准发放;二是社会救助制度是否落实,低保清理核查工作、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情况,受灾群众救助情况,汛期防灾救灾工作准备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是否到位;三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情况,光荣院老荣军生活保障等双拥优抚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四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老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落实是否到位;五是落实推进殡葬改革意见情况,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六是农村面貌提升改造的农村幸福院、村庄地名标志、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情况;七是村委会换届选举进展情况。第三方面是信访安全稳定防范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和责任制建立落实和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资料和台账、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查找、指出问题为主。同时注意发现、总结过硬的典型经验。
督查检查要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坚持边督导检查、边指出问题、边整改落实,重在推动各项民政政策和阳光民政建设年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