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减证便民信息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12月7日,经市政府批准的《保定市市直机关第一批取消和调整涉及群众办事的证明材料清单》和《保定市行政机关收取社区(村)负责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正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律师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需公安部门出具品行鉴定”“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支取公积金证明”……长期以来,办事证明过多过滥现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让群众感到头疼。
年初,为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我市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通过清理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切实解决办事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此项工作采取单位上报、网络征询、企业走访、基层调研等形式,在摸清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服务群众办事需要的证明材料底数后,经过专家论证及向22个县(市、区)政府和38个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两份规范证明材料的“权力清单”。
这两份“权力清单”,取消和调整群众办事证明34个,其中,无法律法规依据的8个、市级设定的3个、通过个人(单位)承诺替代的10个、通过合法执照替代的2个、通过网络核验或部门信息共享的11个,涉及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劳动就业和企业(团体)成立登记、经营许可、变更备案等多个方面;明确社区(村)只负责开具21项证明,包括居住类、社保类、政审类、婚育类等9类。
“办事证明过多过滥,一是政府手上审批事项多,二是部门信息不共享。市政府下大力‘减证便民’,就是要让信息多‘走路’、群众少跑腿。此次已取消的证明材料,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张瑞清介绍说。
当天,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办事窗口旁记者看到,安全驾驶自助打印系统已设置完毕,原来需到市公安局打印的证明材料,现在申请人拿着身份证、驾驶本就可在窗口自行办理。
(两份“权力清单”详见网站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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