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承德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将高于35
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将被处所占绿地价值3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莹)“小区环境如何,主要取决于小区绿地多不多。”市民孔女士说。9 月12 日,记者从市园林部门获悉,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今后我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将高于35%,旧城改造区将高于30%;其中用于建设集中绿地的面积将高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10%。城市露天停车场有望建设或者改造为林荫停车场。
根据新近出台的《河北省绿化条例》规定,今后我市新建城市道路,红线宽度50 米以上的绿地率将高于30%,红线宽度50 米以下40米以上的绿地率将高于25%,红线宽度40 米以下的绿地率将高于20%。同时,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将高于35%;新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仓储等将高于20%;新建公园的绿地面积将高于陆地面积的65%;新建广场的绿地面积将高于总用地面积的60%。
同时,我市在新建、扩建道路时,将合理设置绿化分车带,种植行道树,保护原有树木和绿化景观;城市新建街道两侧不得修建实体围墙。原有城市街道两侧的实体围墙,或将逐步改造,做到庭院绿化与街道绿化融为一体;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适宜采取屋顶绿化的,有望实施屋顶绿化。
“根据条例,我市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3至5 棵,或者义务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等绿化任务。”市园林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与此同时,一些损害绿化的行为将被禁止,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这包括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在绿地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绿地内堆放杂物、焚烧物品、排放污水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擅自采挖树木,践踏绿地,损伤树木花草;损毁绿化设施;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以树承重等损害绿化的行为。
其中,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所占绿地价值3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以树承重的,处2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罚款;践踏绿地,损伤树木花草,在绿地内堆放杂物、焚烧物品、排放污水的,处3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在绿地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采挖树木的,处采挖树木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