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临城县司法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助声造势。主要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宣讲,以案释法,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同时在人民公园、主要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等重要地点,以橱窗、条幅和电子显示屏等为载体,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涉黑涉恶情形以及法律制裁有关规定做了详细的宣传,起到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行动中来,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营造声势,对依法打击犯罪起到了震慑效果。二是集中开展纠纷排查调处,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供价值线索。由村(居)法律顾问在各村建立“xx村法润民生群”,让本村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纠纷排查信息员等普法骨干加入其中,在本村纠纷化解中,做到“边调解边普法”,并发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作用,为专项斗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三是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对“涉黑涉恶”并进入刑事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符合“法律援助”法定条件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同时发挥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进行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四是加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以乡镇为单位,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一一排查,集中组织法治学习教育,针对“涉黑涉恶”情形,进行了告诫,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到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并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在矫人员进行实时定位,强化监管,确保在矫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犯罪。同时做好法院委托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对有可能判处缓刑的“涉黑涉恶”轻刑犯罪人员依法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对纳入社区矫正的该类型犯罪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其社交人员、活动范围的监管,掌握其思想、生活状态,确保其在社区服刑期间不参加涉黑涉恶组织、不实施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来源:邢台市临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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