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本次试点调查范围为我县全部法人单位,报表填报对象为全部“四上”单位及被抽中的样本单位;调查指标为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调查时期为2016年全年和2017年1-2季度。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四上”单位全面调查,直接从一套表平台采集数据,非“四上”单位按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其中金融业和执行机关、事业会计制度的教育、卫生、公共管理行业单位全面调查,其他单位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为四个子总体,每个子总体分别按行业门类分组,确定最小样本量,采用永久随机数法抽取样本进行调查。为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抽样前,统计局专业人员按照《样本框整理更新方案》要求,对最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整理核实,并对被调查单位进行强化培训,为顺利完成抽样调查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加强对调查过程的管理,还特别选取一定比例的被调查单位进行数据核实。
在全县各调查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县统计局携各乡镇统计工作人员经过两个多月紧张的数据采集、审核、录入,7月17日我县按时高质量完成调查数据的成功上报。
这项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开展,将对全面反映法人单位就业、工资有关情况,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建立覆盖全部法人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来源:邢台市平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