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一行就县级总法律顾问和法治税务师范基地创建工作进行学习考察
8月29日——8月31日,内蒙古国税局法规处长刘方正一行四人来我局就总法律顾问工作、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进行学习考察,省局法规处副处长刘红霞陪同考察。
我局就总法律顾问工作、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召开专题交流会,介绍了这两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刘处长一行也介绍了该局在总法律顾问工作方面的创新性做法。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杰明,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洪杰参加了座谈。
刘方正处长一行还到冀州国税进行了考察。他们重点观摩了“智慧云”办税厅、“三廊三室”,查看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等工作情况。在座谈过程中,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江燕向刘方正处长一行简要介绍了该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整体创建工作情况。刘方正处长对该局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争创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达了五点感受:一是冀州国税领导班子在注重组织发展的同时,特别注重对个人的发展,各项工作以人为本,通过个人发展促进组织发展。二是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过程中,能够将各项工作统治到法治建设上来,比如以党建引领法治创建。三是法治文化氛围突出,体现在税收工作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四是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结合紧密,同时建议将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与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争创工作结合起来。五是廉政教育特色突出,在廉政教育过程中,特别注重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诉求。
省局法规处刘红霞副处长表示,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标准高,要求严,要多向兄弟单位学习,互相交流创建经验,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