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桃城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即将开始
昨日,从桃城区人社局获悉,2019年桃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将于11月1日至12月21日进行。桃城区人社局呼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便正常享受2019年医保待遇。
据了解,符合参保条件首次办理参保登记的对象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持《居住证》的需承诺未在原籍参加医保,依照户口所在居委会到指定社区填写《居民参保登记表》,然后到中国银行缴费。续保人员可在集中缴费期内持中国银行储蓄卡或现金、身份证号码直接到指定银行网点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中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缴费。
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20 元/人,五保、低保、孤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1-2级)等特殊人群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同级政府给予全额资助。新出生的婴儿,父母一方已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出生3个月内到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个人不需缴费自动获取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资格,享受2018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需享受2019 年医保待遇,需在本缴费期内缴纳2019年参保费用。此外,城镇在校学生、入托幼儿应在学校和幼儿园统一参保,社区不能办理参保手续。在“缴费期”之后参保的,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参保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2019 年度桃城区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2019年度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也与同期展开,如有疑问可咨询2855289,2855089,2855189,285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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