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县增建两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满城县增建两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130621X14024-01
采购人名称:满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满城县中山路7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康 冲 联系电话:0312-70712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莲池南大街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敬刚 王龙 电话:0312-7192601
电子信箱:wangying1688888@163.com
采购内容:满城县增建两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上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持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单位和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予以证明,方可参加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24日~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满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满城县育才南街610号)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税务登记证原件;5)、资质证书;6)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单位和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予以证明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6日 下午15: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6日 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满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满城县育才南街6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