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地税局稽查局实行专项检查项目监控责任制
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检查税收监控工作顺利进行,使专项检查税款入库额再上一个新台阶,邢台县地税局稽查局根据实际情况,特别制定实行专项检查项目监控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自此制度实行以来,该局专项检查入库额明显增长,上半年共入库559万元,同比增长30%。
一是具体监控责任。该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检查监控小组,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稽查局全员任组员,要求对辖区范围不定时巡查,对稽查进展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季通报调查上报情况,对因工作不到位产生的错误纳入过错追究一并考核;
二是监控实施办法。采取规范、引导、制约、处罚等多种手段,通过记录纳税人资质、企业销售进度、现场勘测核定税额、对外来施工企业逐户摸查等措施,规范经营地址、经销人员、实际纳税额等基础信息,对辖区内的专项检查建立电子台帐,载明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年限、资金来源、总投资额、当年计划投资额及建设内容、预计新增能力或建成经济效益、应税投资额、每月入库税款等事项,提供精确数字以便调查分析,核定应纳税额并追缴,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来源: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