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民政局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日前, 沧州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庆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阮长助对《准则》和《条例》进行领学,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准则》和《条例》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
吴庆瑞就贯彻落实好《准则》与《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敬畏准则和纪律。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纪律必然严于国法,而不能等于国法。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使命、受到严格组织约束的公民,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二是执行准则和纪律。要从一个更高的层次、更全的角度来理解自由。自由是自己为自己做主,同时也要自己对自己负责。只要是在准则和纪律的规范内,任何行为都是自由的。作为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党员光守法不行,还得守则守纪。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来说更是如此。三是维护准则和纪律。领导干部作为管理者,如果不维护准则和纪律,就是失职,就会害人害己。很多人违法乱纪首先是从违纪开始的,领导干部要吸取教训,把维护准则和纪律摆在重要位置,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准则和纪律,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该约谈的及时约谈,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要克服思维惯性和能力不足的危险,敢于执纪、善于执纪,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用“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项纪律”来衡量党员的行为,使广大党员敬畏准则和纪律,养成自觉遵守准则和纪律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