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延期召开秦皇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1日发表
(2016年1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秦皇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决定:原定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秦皇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延期至2016年2月17日召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09:35: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