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执法者游客守护神
□本报记者康美思
在秦皇岛,有一群人每天在景区里忙碌着,风雨无阻,他们不是导游,不是志愿者,更不是景区工作人员,但他们的英姿让游客过目不忘,他们的工作让游客津津乐道,他们被游客称为“旅游卫士”,他们就是旅游警察支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
2016年成立的秦皇岛市旅游警察支队主要负责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办理发生在景区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联合旅游、食品和市场监管、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的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诈骗、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游客的报警、求助,指挥基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等工作。成立一年多来,旅游警察支队查办了多起非法拦车揽客、强迫游客交易、盗窃游客财物等影响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的各类涉旅案件,净化了我市旅游市场环境,保护了游客旅行安全。
营救溺水孩子、寻找遗失钱包、帮助游客推熄火汽车、雨中为游客撑伞……旅游警察不仅是一线的执法者,他们更是游客的守护者。辛勤的汗水、真诚的服务换来的是对秦皇岛这座旅游城市的认同和喜爱,游客也把在秦皇岛旅游中遇到的感人事迹带回了家乡。一位奶奶带着五岁的孙子来北戴河游玩,乘坐公交车时,遇到了旅游警察支队的民警,祖孙二人被民警的热情和幽默深深感染。回家后,这位奶奶以《心灵被点燃》为题为旅游警察写了一首诗歌。
山海关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为了让旅游市场更加规范,山海关探索并运行了“1+3”监管模式,即撤销旅游局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旅游警察大队”,发挥旅游警察执法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的优势,补齐旅游执法短板;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派驻法官进景区,帮助游客解决涉旅复杂问题;成立“旅游工商分局”,工商执法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保护游客合法利益。通过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多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山海关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及时高效解决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服务合同、人身财产损害等纠纷案件,有效开展法律服务,切实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山海关还在4A级以上景区设立由景区、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为一体的旅游投诉受理站,一站式解决游客纠纷,确保第一时间内妥善、圆满解决旅游投诉。去年一年旅游投诉受理中心受理各类旅游投诉相比去年同期下降53%,收到游客赠送锦旗7面,表扬信、感谢信20多封。2016年“十一”期间,山海关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旅游市场秩序最佳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