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部分绿色环保客货运输车辆投入使用
(来源:和合承德网)
办理新增及过户客、货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嘉,通讯员顾克、栾佳)为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我市结合道路运输市场实际情况,严格车辆准入制度,并鼓励经营者购买以燃气、天然气等新能源为燃料的绿色环保客、货运输车辆。目前已有1辆客运、59辆货运新能源车辆投入使用。
根据营运车辆尾气达标排放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我市对办理新增及过户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时,车辆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必须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要求,运管部门方可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营运。同时,油罐车未在2014年6月1日前未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的,不予通过年度审验,待环保部门核发验收合格,发放《承德市油气回收治理合格通知书》后,给予年度审验,方可从事运输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