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建立完善全方位养老保障体系
又到重阳节,老年人如何安享晚年?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我市已经建立起政府供养、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模式的全方位养老保障体系。
城乡特困老年人
政府供养实现全覆盖
目前,我市已全面建立城乡特困老年人政府供养制度,老年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497.53万人,连续第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后养老金月人均金额为2183元。
我市80岁以上老人有高龄津贴,发放标准15元—100元/月不等,百岁以上老年人的津贴由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2015年全市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达12.7万人,发放高龄津贴共计2978.6万元。
2011年至2015年,政府为60岁以上五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购买“助老健康御险”共投资1122.5万元,惠及69.6万名老年人,理赔金额552.2万元,理赔人数2014人,极大的减轻了老年家庭因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带来的严重经济负担。
居家养老成为新亮点
围绕为97%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标,市民政局按照抓点带面、继承创新的思路,形成了“以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多种实体服务为支撑”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目前,已建立了市、区、街、居四级工作网络机构,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市覆盖。
2014年以来,全市95个新建小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均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并按照要求预留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同时,努力推动老旧社区改造升级。对老旧小区规划了三年改造提升计划,确保老旧小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满足需求。截至目前,全市社区已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全覆盖。2016年,市政府将中心城区完成5所综合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其他各(县、市)均要完成1所社区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列为惠民事项。目前,主城区综合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已完成3所,已有17个县(市)基本完成了本辖区的社区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公办+社会办”
养老机构达95家
为城乡特困供养老人和居家养老有困难的高龄、空巢、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市民政局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和抓示范,社会养老机构扶持抓发展,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养老需求。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5家,床位21550张,入住老人7984人。
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推行“多院合一”养老机构模式,市本级和各县(市)均建成一所集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为一体的“多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基本满足了孤老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应由政府供养的老年群体机构养老的需求。目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29家,床位10841张,入住老人3720人。
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有补贴,目前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66家,床位10709张,入住老人42***人。市民政局制定了扶持政策,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民办养老机构利用空余床位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的,其床位建设及运营补贴按照现有养老机构补贴政策执行。民办养老机构利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自己购买、租赁房屋建设家庭化、小型化日间照料中心,经验收合格后并实际投入使用的,给予一次性建设及运营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被确定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2016年,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补贴150万元,用于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