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环保局四加强完善环保执法案卷评定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案卷、档案依法审查评议的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措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可以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现实、具体的执法活动基础上进行,避免流于形式,而且简便易行,有利于促使行政机关提高自我纠错能力、推进依法行政。柏乡县环保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完善了环保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
环保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规范环保执法活动的重要手段,要认识到其对环保执法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量化和评查,这是其他制度不能取代的。环保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具体案件对环保执法的程序检验,将环保执法责任落实,促使环保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因此,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加深有关人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加强创新,完善环保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方式、方法。
1.评查标准从粗放向精确过度。环保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是该制度的核心。因此,要按照行政行为的分类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程序将标准进一步精确化。
2.将评查范围扩展到对环保全方位执法。目前,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都制订了详细的标准,并实行了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的审查,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各级环保部门的处罚案件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对于环保工作另一个重要的执法——行政许可案件,还没有实行层级的案卷审查制度。因此,评查的范围要扩大到包括处罚、许可在内的全方位的执法。
3.评查主体从单一制向多元化调整。目前,地方的环保执法案卷评查主体主要是政府法制机构和上级环保部门。这两个方面的部门可以从两个角度对案卷评查提出很好的建议,但也可在此基础上可邀请律师等社会工作人员参加评查,开创第三方对环保执法的评查,更好的贯彻参与行政,加强监督行为的效力。
4.检查、评查方式从常规式向灵活性转变。第一,由一年一次的抽查式评查转为定期、不定期评查。第二,由评查部门闭门评查转为与被评查单位互动评查。第三,评查部门从通报落实执法建议,向落实执法责任制和培训执法人员转变。第四,开展优秀案卷的展示工作。(来源:柏乡县)